问题 | 怎样的情况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或被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以确保其不会逃脱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开具保证书,保证随时听候传唤,从而不对其实施羁押及暂时解除其羁押之一种强制性措施。
从常规来看,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2.经过评估,可能获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实施取保候审将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3.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主,或者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现实中的社会风险; 4.案件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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