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去办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按照规定赴约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当执法机构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义务进行取保候审程序,而他们却未积极配合并按期完成相关手续时,司法权威机构可能认为这类行为代表着对司法机关的蔑视与抵触,因此司法机关或将不得不采用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手段来确保案件的有序推进,例如实施逮捕等。 这是由于相比较于其他更具拘束力的强制措施来说,取保候审制度更倾向于在保障刑事诉讼进程顺畅的前提下,赋予当事人一定程度的行动自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