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内容解读如下: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未经逮捕或者在被捕之后需要进行强制措施改变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而下达给他们一项命令,即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还要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能随时听候召唤,同时禁止其被实施拘禁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临时拘禁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它有四个适用条件:第一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是如果犯罪分子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只要采用了取保候审的方式,就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 第三是如果罪名成立者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上无法自理,甚至是孕妇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女性,那么采取这种方式就能避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就是如果长时间的拘押期已经结束,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这时也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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