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之后法院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倘若被执行了逮捕,那么在此之后,法官仍旧具有依法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逮捕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上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手段,然而在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内,只要满足了特定条件,便有可能将强制措施由逮捕更改为取保候审。 特别地,在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后,若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 又或者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再者,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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