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前的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逮捕之前,通常情况下都是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一词源于中国的法律术语,它代表了一项重要的刑事程序性权利——即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所要求,以避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作出的各种行为,例如出国旅行或者离开当地居住地。 在这种司法保障手段中,犯罪嫌疑人必须交纳相应的财产作为保释金(保证金),同时还需提供担保人,并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 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那么就需要采取其他的司法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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