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有强制措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实质上乃是一种重大的刑事强制手段。
它是代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公安机构、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重要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遭到逮捕或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相关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直接责令他们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量的保证金,同时为其出具相应的保证文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依据规定随传随到。 这一举措旨在对这些被告进行适当的羁押限制或者暂时性地解除他们所承受的羁押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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