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后,保释便常指代取保候审一词。
然而,取保候审的实施必须符合特定要件,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的附加刑; 或者其所涉罪名可能导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是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又或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而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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