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员要怎么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强制性措施之一。
对于那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通常情况下会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 首要的一点便是,举止行为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他们没有得到负责执行强制措施的司法机构批准的时候,是不可以随意离开自己所在的城市、县城的; 如果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那么就需要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汇报; 当司法机构传唤他们的时候,他们应该立即出庭; 他们不能够以任何形式去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也不能够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其次,负责执行强制措施的司法机构将会对这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是否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严密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