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用拘留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在本质上与拘留存在明显区别。
当,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其满足法定条件时,则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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