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会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未必必然导致逮捕。
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定紧急情形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而逮捕则属于更加强制性的刑事手段,需具备充足的证据证明涉及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施行取保候审无法有效避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若然在刑事拘留期间,侦查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发现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微妙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抑或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的,便可不予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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