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没有案底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取保候审程序之后,若所涉及的案件最终并未对涉事人员造成犯罪纪录或留存案底,那么在未来再次遭遇涉嫌犯罪的事件时,该当事人仍有机会被准予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这种司法待遇的裁定,乃基于众多复杂的考量因素,其中包括了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在社会环境中的潜在风险等等。 实际上,即便先前的案件未能形成案底记录,但若新案件的具体情形符合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如可能对被告人判决实行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那么当事人依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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