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带伤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之下,涉及到被羁押并且受伤的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我们通过全面整合多个层面的考量因素进行细致谨慎的评估分析。
若嫌疑人所受之伤害实在过于严重,极有可能对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审理工作带来重大困扰,或是,从嫌疑人受伤状况出发,已经充分显现出其明显降低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又能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必备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等,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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