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实刑检察院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普通情况来看,倘若已被判处实体刑法,那么检察机关往往不再受理取保候审申请。
这是由于取保候审仅针对那些犯罪程度较轻、社会危害性较低且可能构成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将不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会被允许。 然而,在一些特定场景中,例如新发现的某种证据可能会对既定的定罪量刑造成影响,或者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分歧等,检察机关仍有可能重新审视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尽管此类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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