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内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拘留期限达37日内仍然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即提供担保释放,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它主要用于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那些未经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处理,以防其逃离追捕、逃避起诉与审判。 为了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机关会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保证不会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同时也能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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