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由谁办理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共同负责。
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我们可以参考如下规定:对于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考虑实行取保候审制度: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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