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37天以内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37天的计算标准,一般的做法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日起进行计算。
这37天具体而言,包含了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行动所允许的最长时间30天,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所需的7个工作日。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实际上这种时间规定有着详尽的法律依据,其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有序、规范地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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