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谁来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批准机构主要包括了国家安全部门的公检法三大职能部门。
其中,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若发现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则拥有相应的权力来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 而在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如果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具有决定权。 最后,在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依法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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