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算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属于正式意义上的羁押行为。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在逮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保护性措施。 旨在防止这些人员借机逃避法律责任,包括阻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等工作。 为此,司法机关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有任何形式的逃脱行为。 这种强制性的措施,可以理解为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临时性释放,而非正式的羁押。 与之相对应的,羁押则是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关押在特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例如拘留、逮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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