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被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跨省被拘留者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我们需从多个角度深入剖析并判断。
一般而言,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满足了取保候审所必需的各项条件,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许可的。 然而,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还必须受到一些前提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例如,该罪行可能会使其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 或者可能会导致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性; 再比如,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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