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子尚未办结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案件尚未完成法律程序期间,确实存在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所谓“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应对那些尚未遭到逮捕,或者虽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命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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