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是检察院取保候审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用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手段。
无论是检察院还是公安部门决定实施取保候审,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在本质上并无优劣之别。 若检察院决定对案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表示该案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进行处理。 此举具有诸多优势,例如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加深入、专业化地进行审查,从而可能对案件的性质及情节做出更为精准的判断。 然而,取保候审的实际效果往往受到案件本身状况、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的多重影响,而非仅仅取决于由哪一个司法机构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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