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取保候审重算期限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取保候审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往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身犯法纪,并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下,应当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交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方式。 在此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 其次,在案件被移送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时,如果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也会被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使用保证金保证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公安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使用保证金保证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应当告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被取保候审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机关应当区别情形,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执行机关。 重新交纳保证金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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