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归哪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该举措主要适用于尚未被羁押或是在执行拘役之后需更换其他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 为了防止这些人员规避司法程序,他们必须提交担保人或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提供相应的保证书以证明其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方面的传唤与调查,权衡之下决定不对其进行羁押或暂时解除已有的羁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