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刑之含义主要在于,被判处者需切实于监狱或看守所内服刑。
在此种状况之下,往往无法采纳取保候审这一做法。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行逮捕但需要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离侦查、调查、起诉及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一旦被判定为实刑,便意味着已经完成了全面的审判流程,且判决已然生效,因此,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将不再适用于此类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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