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侦查阶段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调查程序的初始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满足特定的必要条件。
如犯罪嫌疑人具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实际情况,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群体,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性。 又或者当案件的诉讼期限已经到期,但相关法律程序仍未完毕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推进时,都有权利进行此类申请。 然而,要顺利完成这类请求,就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