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累犯,通常情况下在实践中较难申请获得取保候审。
所谓累犯,系指曾经已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死罪犯或刑罚执行完毕后被赦免的犯罪者,在法定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累犯呈现出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再犯风险性,而取保候审则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然而,即便存在谅解书等因素,鉴于累犯的特殊性质,仍然难以改变其在实践中获取取保候审较为困难的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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