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能够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检察机关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又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适度控制和约束。 检察机关在拟定取保候审的决策时,通常会考虑诸多因素,诸如罪行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具体来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 再者,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情况,检察机关便可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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