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嫌疑人怎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申请程序及满足条件需要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通常情况下,一旦嫌疑人被怀疑涉及到实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需独立执行附加刑法等处罚,或是预计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时,便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情况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 当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时,也可以提出相应申请。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以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出。 在收到申请之后,办案机关应在三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并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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