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子到法院也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进入法院审理环节之后,当事人仍有权利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
这是一种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手段,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公正有序地进行,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形;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 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等等,均可向法院提出变更为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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