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算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项必要且常用的强制性手段之一。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被追诉人通常均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具体而言,下列情形一般应当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首先,对于那些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只要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其法定刑较轻,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若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也可提出相应申请; 再次,如果被追诉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 最后,当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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