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教师涉及违法事件且满足一定的审核标准,则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此项法律政策主要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环节,其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多个司法单位,旨在对尚未遭受逮捕或对已达到逮捕状态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和被告进行管理。 这是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通过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附带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其随时在场,而不必实施长期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长期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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