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措施,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出于保护未被进行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防止其在司法程序中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的目的,在要求其所提出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的前提下,承诺保证随传随到,对其实施的未予羁押或临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的情况下,当事人欲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办案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详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执行案务的单位将针对申请人所述的理由,审查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涉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案件;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案件; 以及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等等。 若经审查获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则需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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