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5个月怎么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能直接作为确定开庭日期的决定性依据。
一般而言,被依法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的案件依然会处于现行刑事诉讼程序之中。 而法院方面会依据案件的综合性复杂程度、相关证据材料的搜集整理状况以及其他相关考量因素,来合理地安排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通常情况下,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内,司法机构会持续推进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等各项工作。 若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并移送至法院,那么法院将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该案安排相应的开庭审理事宜。 然而,关于具体的开庭时间,法院将通过向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发送传票等形式,予以明确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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