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中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制度属于一项重要的司法强制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针对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适用取保候审: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在做出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时,相关的决定机构应全面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者所面临的社会危险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到被取保候审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保证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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