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谁人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经批准决定予以取保候审的案件,其保证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方能担任,这些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属朋友以及具有承担法律担保职责的相关机构等。
为确保这一制度的公平公正,诸位保证人需满足以下四点基本要求:首先,此保证人应与现行案件无直接关连; 其次,保证人须具备充分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再次,保证人应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住地及可靠的经济来源。 在担任保证人期间,保证人有义务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旦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出现或已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保证人应立即向执行机关汇报。 若未能及时报告此类情况,将面临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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