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些什么手续和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强制性措施。
该制度实施的具体操作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述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紧接着,上述机关在收到申请书之后会对申请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评估。 至于审批要求方面,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载明如下情况可实施取保候审:(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宣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对于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仍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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