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结束几天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结束后,通知执行机关的相关事宜是否有明确规定的法定期间,尚未有统一具体天数的明文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 在此期间内,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前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知,由决定机关对取保候审的状态进行评估,并在期限届满前再次向执行机关发出书面通知,以确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