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谁是批准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负责行使取保候审批准权的人员通常为该案的主审法官。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权益。 在法院审理阶段,主审法官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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