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服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某项采取保证候审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选择向做出该决定的主权机关提出复议请求。
保证候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必然会以极其严谨和公正的方式进行实施与执行。 因此,我们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律师认为该保证候审决策缺乏充分公正性的时候,应该在收到相关的决定文书之日起五天之内,向作出决定的主要司法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在此基础之上,这些负责行使司法权力的法庭必须重新审查并重申原有的决定,但这个过程不会超过七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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