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被拘留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一项名为取保候审的制度扮演着重要角色。
这项制度通常在特定情境下行使,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为涉嫌犯罪或罪行较轻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适度的人身自由保障。 一般而言,如若某位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被告人可能需面临管制、拘役等相对轻微刑罚之一,或者可能仅需接受独立的附加刑处罚; 又或者,当其面临的有期徒刑累计刑期超出了预期范围,并且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引发实质性的社会风险; 再者,如果该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同样在取保候审执行中也不应产生引发社会风险的可能; 当然,即便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相关案件仍未得以诉讼终结,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皆可满足取保候审的实施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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