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种程度上,谅解书对于申请取保候审具有正面的推动作用,但是并不能单独以此作为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依据。
取保候审是由有关部门在审慎全面地考量多方面因素之后,才能做出的决定,这些因素包含但不仅限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等。 谅解书所表达的被害者对犯罪嫌疑人的宽恕和谅解,可能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风险也相应减小。 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还存在其他不适宜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那么仅仅依赖于谅解书也是难以实现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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