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刑拘取保候审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得人身自由保证书仅仅是一项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它与最终裁决的刑法责任并无必然的关联性。
这种保证书并不代表此案的诉讼过程已经画上句号,同样也不能向社会大众暗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将逃脱法律制裁。 至于最后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罚,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证据的充分程度。 倘若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法官判定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应当受到刑法制裁,那么即便在此前已经获得了人身自由保证书,他仍然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并承担相应的刑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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