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交的钱交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由负责具体执法工作的机构行使收取和管理权能。
在司法程序中,这一执行机构分别指代为侦查期间的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人民检察院及审理阶段的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决策机构需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诸如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所需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风险等级,案件本身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同时,提供保证金的当事人也有义务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构指定的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若被取保候审人员未曾违反任何相关规定,则保证金应全额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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