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收现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明文规定:“对于已经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第71条所规定的行为规范,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便可凭借着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进行缴纳,且应由犯罪嫌疑人本人、其亲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直接向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进行交纳。 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司法机关不得向被取保候审人收取任何形式的现金。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交纳,而不是简单地收取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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