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何时开始执行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涉及刑事领域的法律强制性措施,而非执行拘留之手段。
此项举措乃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权威司法机构针对未被逮捕或者被捕后亟待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旨在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遂责令他们寻找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关保证书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受审,并且给予他们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特殊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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