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啥条件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得保释候审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类型必须是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是独自适用附加刑的人;其次,他们所涉及的罪行可能会导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采取保释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体质较弱,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采取保释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也可以获得保释候审资格;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羁押期限已到,仍未结案,此时也需要采取保释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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