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警察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会予以这种程序。而关于“醉驾”这个热点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便可得知,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会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因此,若醉驾案件中的嫌疑人真的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在理论上,他们确实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实际情况中,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了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其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悔过态度、以及该行为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危害等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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