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2岁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身负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被告人;可能面临徒刑或以上刑期且实施取保候审后,仍旧有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以及在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至于年满62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该62岁人士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如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附加刑,或者其案件尚待处理并需进一步调查,又或者其患有严重疾病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等,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若62岁人士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或者其行为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那么他们可能就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最终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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