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倘若涉及轻度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面临指控,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便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程序:1.若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2.在预估上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3.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或是为孕妇或哺乳中的母亲,同样是保障他们生命和健康,同时也不会构成社会威胁的情况下;4.当拘留期间已达极限,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倘若申请通过,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具体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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