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重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犯或被告人为重大疾病缠身,日常生活无法完全自主料理,并且怀孕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女性,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亦无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情况下,则可适用取保候审政策。据此,倘若患病程度严重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即由于其自身健康状况导致无法独立生活,以及其取保候审后并未对社会构成任何潜在威胁,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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